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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重新报送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的通知
    发布者:档案馆 来源:档案馆  日期:2007-04-18 15:20:32

    关于重新报送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的通知

    党办〔2007〕7号

    各单位、部门:

  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,按照广海大办〔2005〕7号文件通知要求,大部分单位、部门已报送本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。现因部分机构变更和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,需重新报送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。请各单位、部门接通知后,将相关人员名单按附表要求填写好,于4月27日前报送至档案馆。

    档案馆办公地点:主校区行政楼三楼西北面310室。联系人:孙学政,何江。联系电话:2383112

    附件:各单位、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名单报表(详见电子文档)

   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

    2007年4月18日

    • 附件【596473b8405774ce.pdf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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