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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    发布者:档案馆 来源:档案馆  日期:2012-04-27 13:01:30

    为保证档案管理网络正常运行,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、完整性、真实性,高效、有序地处理突发性档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,根据《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,特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。

    一、档案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、设备软硬件故障、人为事故或破坏、黑客攻击和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破坏,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、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、煽动和渗透活动,或者对信息网络或设施、网站进行破坏活动等原因,严重影响到我馆档案网络与信息系统,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,出现业务中断、系统瘫痪、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密或泄密等,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一定程度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。

    二、在档案馆工作场所发生火灾、电脑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坏、利用档案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现象、计算机网络出现病毒等情况下将启动本应急预案。

    三、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:(1)当火灾发生时,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灭火,同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,并将火情通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。当有消防设施无法扑灭火灾时,应立即拨打2383119或119,及时引领消防人员到火灾现场,直至火势扑灭。火灾扑灭后,调查分析火灾原因,进行防火措施改进。(2)当电脑被盗或人为损害时,使用者应立即告知档案馆馆长,同时封闭现场,馆长要及时报告学校档案安全保护领导小组,组织有关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,直至问题解决,恢复电脑设备正常使用。(3)当终端发现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时,网络管理员应立即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的传播,一方面向馆长报告,再请示领导小组处理意见,进行杀毒处理,直至网络处于安全状态。(4)突然停电时,应及时关闭终端,再关闭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器,待恢复正常后要检查系统网络是否有数据错误或丢失,并加以更正和补充。

    四、未经馆长同意,擅自发布档案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者,报档案安全保护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对应的处分。触犯法律者交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  五、事故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,由学校档案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宣布,预案中止。如果属于责任事故,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同时提出下一步预防准备、检测等方案措施和意见。事故发生后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和防范需要,统筹规划、安排事故区信息网络畅通的后续重建工作,保证网络和系统的正常运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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